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正式启动。这意味着,试点城市中的老人、学生、儿童等无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将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而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覆盖城乡全体人员
对于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等,都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另外,城镇从业人员可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人口可以参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城乡医疗救助。这标志着,在试点城市,基本
医疗保障将可覆盖城乡全体人员。
随时参保自愿参保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同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者属于强制性方式参保,个人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自愿的方式参保,符合参保范围的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参保。另外,参保人员缴费的时间也比较灵活,参保者可选择按月缴费,也可选择按年缴费。
以家庭缴费为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缴费方式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便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将执行国家制定的税收鼓励政策。合理确定筹资水平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是低水平起步、根据试点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财政补助能力等方面合理确定的。
考虑到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疾病风险发生率、保障需求以及实际
医疗支出相差很大,将采取不同的筹资标准,以调动人们参保的积极性。对此,我省明确了筹资水平的底线: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75元。根据不同试点城市的具体情况,各地将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其中,太原市成年人每人每年300元,阳泉市每人每年240元,两市未成年人都是每人每年100元。参保可获财政补助对于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各级财政都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今年起每年人均补助20元;对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中央财政每年人均补助25元;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中央财政每年人均补助50元。
省级财政对各类人群的补助标准与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相同,也是20元、25元、50元;市、县两级财政对各类人群的补助标准不低于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试点城市政府确定。
社区就诊支付比例高
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将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参保居民在定点
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将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的高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同。对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低,对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高,总体控制在50%以上。
同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必须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其他费用可以通过
补充医疗保险、商业
健康保两医保缴费年限不合并
在试点城市,对于学生、儿童等无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这类人群就业后,将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是,由于两种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同,所以二者的缴费年限不可以合并计算。
明年再添4个试点城市
目前,阳泉已经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太原也即将启动实施。2008年,我省的试点城市总数计划达到6个以上,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总数达到9个以上。2010年,将在全省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省城镇非从业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