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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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记者从潍坊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潍坊市结合实际,决定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
据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潍坊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规定从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另外,潍坊市决定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 据了解,目前,潍坊市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助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工作人员介绍,按照鼓励多缴多得的原则,调整后,潍坊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5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仍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该标准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潍坊市2014年2月21日后死亡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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