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代表团就农民养老保险提出建议
广西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区每个地级市选定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农村老人也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对这一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的新政策,广西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给予了较大关注。他们深入基层,调研了新农保试行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带来了农民群众一些疑问,并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
疑问一:没有专职人员,参保谁来办?林繁和梁启波两名代表都注意到,办事机构的人员配置不实际、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是广西新农保工作的一个难题。新农保面对的群众数目较大,人员配备却很少。目前广西新农保的参保工作这样安排:县(市、区)一级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负责指导、审批,乡镇一级是在保险所,行政村(社区)则由村干部、居委会工作人员去做。梁启波举例,玉林市玉州区新农保的服务对象有30.3万人,而城区农保处只有5个工作人员,部分还是兼职,每个工作人员就要服务6万个工作对象。此外,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工作,却难以得到劳动报酬,也是一个较大的矛盾。尤其是村级参保工作都由村委会干部兼着做,村干部们平日的事务已经比较繁杂,还要揽下初审参保对象的原始资料、入户调查、认定身份、填制表格、公示、兑现等大量工作,却没有专项工作补贴,工作积极性可想而知。可偏偏新农保操作的重要环节都在这个节骨眼上。对此,林繁建议国家加强新农保经办机构建设,合理设定经办机构的编制,配备相关的管理和经办人员。
梁启波也在自己提交的议案中建议,增设县(市、区)、乡(镇)的工作人员,行政村的经办员可以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比如:按行政村的参保对象数量来确定补助金,由财政拨款补助金每月500元~800元给该村,使工作能高质量运行。疑问二:子女都参保,老人才能领钱?新农保已经试行了一段时间,可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并不是很高,主要“卡”在参保对象实行了捆绑。在现行的新农保规定中有一项条款:“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人,参保时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这里矛盾就来了。”林繁向 解释:按照规定,老人要想领到养老金,每个符合条件的子女都必须要交保费,可现在农村大部分60岁以上老人的子女不止一个,农民算一下账,觉得划不来,就不愿意参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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