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年内实现全覆盖
21日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黑龙江省将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为重点,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全省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920万人、1560万人、472万人、430万人、290万人,实现城镇职工居民人人有基本养老、医疗保障。会议提出,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研究解决将城镇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障政策措施,尽早实现城镇各类人员养老保障全覆盖。
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踊跃参保,确保试点县60岁以上老人的基础养老金正常发放。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加大补充养老保险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年金相关政策;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建设。扩大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制度试点范围,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会议提出,要努力提高社会保险水平。
做好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力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在2009年的基础上有新的提高,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等适当倾斜。做好城镇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调整补助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将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贴标准由80元提高到120元。适时调整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同步同比例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会议同时提出,要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以流动人员为重点,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医疗保险从解决异地就医报销问题做起,逐步实现异地结算。研究探索参保人员跨体制转移各种社会保险关系的有效途径。
据统计,目前,全省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已分别达到917.6万人、1544.3万人、471.3万人、414.9万人和278.8万人。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