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西638万城镇居民有望全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今年,提出了江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41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638万人的目标任务。”
7月22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省要求在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638万人,到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达到80%。893.27万城镇居民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30日,江西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总人数已达到433.1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64%,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60.16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13%。共893.27万城镇居民和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有18.62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2.64%。
农民工的参保缴费门槛有所降低“今年江西将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医疗保险费收缴”,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新儿表示,首先,将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实施不同企业、不同群体灵活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政策。
在对企业继续实施8%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和3%的住院医疗保险费率的政策上,对工业园区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农民工可实行1.5-2%的费率政策,以降低农民工的参保缴费门槛。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同时,对已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工或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职工,可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人群,在全省范围内相应组织开展专项扩面行动。其次,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此外,要求在2010年,江西省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在设区市范围内统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办法、筹资标准、医疗待遇标准,并统收、统支、统一调剂医疗保险基金。在管理方式上采取县区经办、分级管理、计划控制、定额调剂、监督使用的办法,以降低基金风险,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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