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民保险寿险与胜利油田签订保险战略合作协议

7月10日,中国人民保险寿险山东省分公司与胜利油田签订保险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人民保险寿险山东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周少武,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王志强,滨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吕学功等以及胜利油田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张梅河,工会副主席王如涛,工会办公室主任、工会经济事业保险部部长、职工补充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等出席了此次活动。
7月10日,中国人民保险寿险山东省分公司与胜利油田签订保险战略合作协议。中国人民保险寿险山东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周少武,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王志强,滨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吕学功等以及胜利油田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张梅河,工会副主席王如涛,工会办公室主任、工会经济事业保险部部长、职工补充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等出席了此次活动。会上,张梅河书记介绍了胜利油田的基本情况,对下一步做好职工补充保险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合规运作,合作方式、产品、程序、管理等各个部分必须遵从国家的法规政策,必须符合监管机构的管理要求。
二是要谨慎稳妥,确保资金安全风险。三是要尽责尽力,不断提高对职工的保障救助功能,减少和降低职工的后顾之忧。周少武总经理在介绍了中国人民保险发展历程后,认为与胜利石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既是对双方过去两年多时间以来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总结与肯定,更是对双方下一步实施强强联合、深化合作领域的指导与展望。
并表示,将保障合作方资金运用的绝对安全、合法和保值增值,严格履行战略合作协议内容,配套提供完善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补充工伤、意外伤害以及女职工专属保险等商业保险服务,以更加周到的后续服务,全面展现人民保险的内涵价值。
合作协议签订后,中国人民保险寿险山东省分公司将以为胜利油田8万余名职工提供全面保险服务为主线,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和日常化的平台管理,在承保、理赔、给付等方面予以专项倾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保险合作模式,与胜利油田建立全面规范市场化运作的保险服务机制,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双方事业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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