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协提案湖北竹山254名村文书按月领取养老金
11月18日,竹山县上庸镇红庙村村文书何端清高兴地说:“从今年9月开始,我按月领取了基本养老金,这得益于政协提案的大力推动,应感谢政协组织及委员对基层干部的关爱”。 村干部是农村基层工作的主体和基石,是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头雁”。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村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村文书作为村级组织中的重要一员,不仅担负着整个村级大量日常业务工作和具体事务的管理,还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当好参谋助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内当家”。然而,贫困山区村文书绝大多数不具有“职业化”身份,他们在履行“公务”的同时,也要为一家人的生计问题奔走忙碌,各种后顾之忧制约了他们放手工作、履职为民激情的释放。对此,县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深入调研,在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李晓露等11名驻乡镇委员不约而同地提交了5件关于解决村文书养老保险的提案,一致呼吁解决好村文书的待遇保障问题,进而强化村级组织建设。
提案交办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探索建立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作为关心基层干部、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统筹考虑,综合推进,着力打造“能力有展示、素质有提高、工作有作为、奉献有奖励、在岗有工资、退休有保障”的村干部队伍。今年在认真落实村主职干部定额补贴、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的同时,参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结合县情实际,发布了《竹山县村文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将全县建制村在核定职数内、经过依法选举产生的在职村文书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该《办法》规定:在职村文书养老保险缴费由县、乡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负担,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目前,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乡镇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该县254名村文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实施到位,让他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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