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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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征求意见稿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征求意见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13个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统一新农保和城居保缴费标准后,我省将建立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给予更多缴费补贴。选择1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500元至900元,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1000元至2000元,每人每年补贴90元。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代为缴纳,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可提高代缴标准。
征求意见稿还对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人死亡后的个人账户资金继承范围作出了调整。调整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额依法继承,不再扣除政府补贴部分,最大可能地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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