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
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青海省扩大社保覆盖面和基金征缴、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顺利完成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标和补发任务。为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按时足额到位,年初,省社保局分别与各州、地、市社保机构签订了《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把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实到人。同时,配合劳动执法大检查行动,对60个欠缴社会保险费大户进行了动态管理,跟踪清欠,征缴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当期收缴养老保险费6.51亿元,收缴率为91.7%,比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增幅17.7%。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率达到90%的任务。此外,还收回历年欠缴养老保险费0.67亿元。积极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专题汇报我省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情况,争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3亿元。
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力度,全年向地方及行业下拨调剂基金3.44亿元,比上年增2.36亿元。1999年,当期应发养老金9.48亿元,实际发放9.48亿元,发放率100%,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比上年增加支出0.91亿元,增幅10.6%;补发历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拖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94亿元;为12.4万名离退休人员调增了养老金。今年上半年养老保险工作进展基本顺利。截至6月底,全省参加省级统筹单位4775户,在职职工37.27万人,离退休人员12.84万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1528人、5198人,增幅为3.2%、4.2%。1至6月份收缴养老保险金32923万元,收缴率为86.7%,比去年同期增加2.4个百分点。收缴历年欠缴养老保险金4104万元。上半年共发放养老金5.19亿元,发放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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