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采取多项措施
6月27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近年在打破城乡壁垒,缩小城乡差别,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采取多项措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年迈出了三大步。
宁夏率先试点,2009年国家新农保首批试点10%的县时,宁夏争取到3个县试点,多争取中央资金近千万元,使24.7万农民率先受益。宁夏率先覆盖,2010年,国家试点扩大到23%的县时,宁夏争取到11个县市区,试点面达50%,其余11个县市区采取自治区和地级市试点,比国家调整到2012年全覆盖提前了两年。2011年国家覆盖60%的县时,宁夏争取将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国家试点,在全国率先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宁夏率先统筹,2011年7月1日起,将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比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新增7个和2个缴费档次,是全国第一个实行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制度的省区。农民和城镇居民不受身份和户籍限制,可自主选择100元至2000元档次缴费,对应享受30元至200元的财政补贴,对计划生育户实行奖励缴费补贴,加大对重度残疾、低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给予村干部、村医出口补贴,执行统一的养老金计发、待遇调整和丧葬补贴政策。与此同时,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区推进,率先在全国实现了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制度全区覆盖。实行“一制三档”,打破户籍界限,农村居民按40、170、300元缴费,城镇居民按170、300元缴费,享受不同的报销额度;“三项目录”共享,统一基本药品目录,新农合、城居医保共用,大幅扩增了农村居民用药目录,扩增了协议医院、药店,与城镇职工医保资源共享,可自由选择更多的、自己中意的医院就医、药店购药;门诊住院全保,在保障范围上,由保住院延伸到保门诊小病、大病,建立了门诊大病统筹和普通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在制度框架、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经办服务上实现了六个统一。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参保达到458.8万人,参保率为97.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比整合前的原制度提高了15%;一、二、三档缴费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5万元、10万元和14万元,筹资标准财政由200元提高到300元,一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出达13.8亿元。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