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阜宁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招聘公告
经批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0名,其中:中文文秘专业1人,计算机专业3人,财会专业2人,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等其它专业4人。
二、招聘条件1、2008-2010年国家计划招收的阜宁籍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专业要求的毕业生。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劳动保障工作,有吃苦耐劳和创新精神。4、身体健康。5、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履行服务三年的义务。
三、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招聘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性质,由用人单位和聘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标准10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所招聘人员经费由县财政安排。聘用人员在用工期间如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
四、招聘方法程序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0年6月8日至6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607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双选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缴纳报名费100元,填写《阜宁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2、资格审查:由县农保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3、考试:采取笔试方法,对中文文秘专业、计算机专业、财会专业考专业基础知识,对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等其它专业考公共基础知识。4、体检:按招聘同一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则按困难家庭(以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为准)、学历、中共党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名顺序。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5、考核:对体检合格考生,全面审查本人档案,同时对考生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核。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个人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招聘的同一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7、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要求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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