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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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东 《宁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获得审议通过,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打破过去居民养老保险按城镇和农村分类的“两线格局”,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二为一”
。从今年7月1日起,宁夏22个县市区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共设计了12个个人缴费档次,在国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缴费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的基础上,增加了1500元、2000元2个档次。各级财政对应个人缴费的12个档次分别给予30元至120元、160元、200元的补贴。
《实施意见》在五个方面有所创新:扩大了对困难人员的缴费补贴范围,对重度残疾、低保家庭等缴费困难人员,自治区和县区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或部分缴费补贴;取消了村干部缴费补贴山川差别,规定村干部个人缴费、各级财政补贴均按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对城镇独生子女户、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实施奖励缴费补贴政策;完善了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对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的居民,个人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不少于2元;建立了丧葬补贴制度。
《实施意见》规定的参保范围是具有我区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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