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活有保障甘肃环县养老保险全覆盖
8月底,环县南湫乡代家洼村68岁的计永久老人,拿着存折到乡农村信用社领取了65元的养老保险金。他仔细一算,从2009年到现在,一共领到了2676元的养老金。“现在党的政策真是好,没想到让我们这些农村老人也能享受到养老金,感到有了依靠,心里很温暖。”计永久老人高兴地说。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农村中传统的“养儿防老”“土地养老”面临严峻挑战。和计永久老人一样,60岁以上老人成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受益者。比如像环县这样的传统农业大县,农业人口中60周岁以上的老人就接近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2.5%。该县2009年被列为新农保工作试点县后,县上专门成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为各乡镇和村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工作职责、业务办理流程、资格审核程序、基金管理等制度。在信用联社开设了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基金的管理运行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应参保19.75万人,已参保19.17万人,参保率达到97.03%。共为4.1万名60周岁以上老人足额发放养老金2141.14万元,发放率达到了100%。环县60岁以上的老人能够领到养老保险金,是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一个缩影。从试点到政策全覆盖,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历了近4年的发展过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社厅的积极争取下,经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省分别于2009年12月、2010年7月、10月、2011年7月、2012年7启动了首批10个、藏区9个、第二批15个、第三批31个、第四批34个共86个县的新农保试点工作,2011年7月同步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统一的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012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根据该实施方案,从当年7月1日起,我省60周岁以上的331万多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从而使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同时,我省还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使千千万万外出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跨区域缴纳和转移接续变为可能,真正把农民工纳入到城乡养老保险体系中来,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工养老“没着落”的问题。为了切实办好这件惠及全省广大城乡居民的大事、好事,我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落实政府补贴、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宣传动员和督促检查等一系列措施,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已有1232.4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平均参保率96.12%,已为267.02万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发放养老金38.15亿元,发放率10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广大城乡老年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为我省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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