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补缴15年社保费可享养老保险细算是否合算呢?
3月10日起,芝罘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全面铺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一次性补缴15年社会保险费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目前已有部分居民到辖区街道社区办理了相关手续。?
?但由于对政策把握不准,部分居民在办理时跑了冤枉路,昨日,《烟台晚报》记者专门采访了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荆辅坤副主任,他对目前补缴中居民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了统一答复。?
?1、芝罘区居民参保户籍有什么要求?答:芝罘区2010年前已完成村改居,因此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芝罘区户籍的居民均符合参保规定的户籍条件。?
?2、时隔太久,本人无法提供工作经历的原始证明材料怎么办?答:工作经历的原始证明材料由于企业倒闭等原因已经灭失,确实无法提供文件规定的原始证明材料的,可由本人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开具1996年1月1日前在某集体企业工作的证明即可。?
?3、参加此次补缴合不合算?答:以最高缴费标准为例,即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55至60周岁人员按一档标准补缴总额为62130元,不考虑调待因素,按目前月享受养老金601元的标准计算,相当于104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总和。居民在领取104个月养老金后,待遇由社会保险统筹金统一拨付。同时,居民参保后,如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法定继承人将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011年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为28271元,且抚恤金标准随全省社会平均工资逐步提高。
?4、参保年龄今年达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不可以吗?答:不可以,必须是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
?5、2010年12月31日后转入芝罘区城镇户籍的人员,能否参加此次补缴?答:能提供2010年12月31日前是城镇户籍、并有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可以参加此次补缴。?
?6、军队转业人员能参保吗?答:军队转业人员不在此次参保范围之内。?
?7、集体企业是否必须给曾经在本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开证明?答:企业有义务并尽量配合员工寻找工作经历的原始证明材料。?
?8、工资支付凭证没有原单位公章可以吗?答:不可以,必须加盖原单位公章。?
?9、补缴标准参考表的年龄以何时为准?答:以2010年12月31日时年龄为准。?
?10、个人账户如何计算?答:无单位补助20%的,个人缴费账户额=(补缴总额-15000)元;有单位补助20%的,个人缴费账户额=(补缴总额-15000)*80%元。?
?11、参保人员去世后,能享受什么待遇?答: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其遗属按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企业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2、此次补缴是否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答:不享受,本人可自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
?13、待遇调整是随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吗?答:此次补缴人员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养老金办法。?
?14、此次补缴是否可以与农村养老保险同时享受,基础养老金停发吗?答:不能同时享受,基础养老金停发。?
?15、此次补缴是否有采暖补贴?参保人员去世,遗属是否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答:此次补缴暂时不享受采暖补贴。参保人员去世,遗属不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6、此次补缴是否认定连续工龄和参保工作时间?答:不认定,不视同缴费年限。
?17、曾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未满十五年,能否参加此次补缴?答: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以上的居民,可先办理一次性个人账户结清手续后参加此次补缴。?
?据了解,本次补缴申报将于3月31日结束,有补缴意愿的居民请尽快持相关资料到辖区街道社区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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