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区被征地农民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的养老保险
镇江市京口区被征地农民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镇江市京口区被征地农民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随着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连续第八次上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已明显偏低,唯一办法就是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按目前镇江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1794(个人缴费比例20%),按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那么至少需交64584元。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对于农民来说,只能可望而不可及。
为缩小城乡差距,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镇江市京口区实施了《关于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以2006年5月10日《镇江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前后为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缴费情况。《意见》涵盖了历次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1亩而被依法批准撤销村组的原农村居民;被征地后已转为非农业户口未安排就业的人员;已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且未在劳动计划范围内被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的人员。缴费标准按市区目前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1794)计算,按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个人只需缴纳28548元,差额部分由政府予以补足。
《意见》实施后,具备镇江市京口区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已签订征地安置补偿协议),本人自愿,都可以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初始金额抵充;不足支付的由政府补贴。据京口区社保中心统计,目前有2600多人选择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年两会上有关城乡社会保障公平呼声很高,撤掉城乡社会保障的二元结构门槛,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京口区正在一步步走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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