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细则出台有哪些?
从今年1月1日起,合肥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合肥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昨日出台,目前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13个档次,最低每年100元,最高每年2000元,由参保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1个档次作为缴费标准,参保每人每年补贴不低30元。
城乡居民养老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合肥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社部门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个城区和高新、经开、新站3个开发区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至此,合肥市提前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
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13档目前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和2000元13个档次。合肥将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4个城区和3个开发区政府补贴资金标准为30~80元,多缴多补。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70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按规定足额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目前合肥的基础养老金为70元/人/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农业户籍子女应参保。合肥将为每个参保人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合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细则保障对象:合肥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每年缴费标准定为13档: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声音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力争到十二五末基础养老金标准较十一五末实现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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