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天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热点问题
今年上半年全市再次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为使广大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待遇水平提高的有关情况,记者专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就业后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答:可以。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应停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1年度按不同比例的缴费标准各是多少?答:2011年度缴费基数为11660元,按5%比例年缴费标准为583元;按1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1166元;按2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2332元、按3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3498元。?
?2011年度按不同比例一次性缴纳15年的缴费标准各是多少?答:按10%比例需一次性缴纳17490元;按20%比例需一次性缴纳34980元;按30%比例需一次性缴纳52470元。?城乡居民怎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答:第一步,由本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参保申请,残疾人员还需携带残疾人证;第二步,由行政村或工作站持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第三步,由劳服中心核定参保人员资格和缴费金额,并为申请人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第四步,由申请人于当月20日前持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城乡居民出国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个人账户如何处理?答: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返还本人,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哪几部分组成?如何计算?答: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139);基础养老金为180元。?
?个人账户的钱领完后,还能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吗?答:可以。个人账户的钱支取完以后,由政府继续发给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不用再续缴费。?
?怎样办理领取养老金的手续?答:第一步,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第二步,由行政村或工作站将申请人材料报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第三步,由街乡镇劳服中心到区县人力社保局办理审核手续;第四步,审核后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发放手续,申请人到银行领取养老金。?既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两项保险之间可以相互衔接吗?答:可以衔接。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时,两项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相互折算,个人账户可以合并计算。但对于按15年一次性缴费或补足缴费的,缴费年限不能相互折算。
?残疾人能享受多少年的缴费补贴?答: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参保条件且按年正常缴费的残疾人,最多可以享受15年的缴费补贴。?
?尚未参保的残疾人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答:符合条件尚未参保的残疾人,可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办理享受缴费补贴手续,再到户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残疾人一次性缴纳或补足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部分,可以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互衔接吗?答:不可以。对于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残疾人,其一次性缴纳或补足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部分,按原渠道予以退回,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对于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残疾人,其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清退本人,并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如何补办?答: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社保卡号,到社保卡所属开户银行办理挂失。银行开具挂失回单后,凭挂失回单及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中心补办社保卡,同时缴纳5元工本费。45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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