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养老保险新政策元旦起实施
合肥养老保险缴费怎么交?
在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县和巢湖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早已实施,满60周岁的老人都能领到“养老金”,合肥市区何时实施,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2月9日,合肥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出炉”,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养老险”2月28日前开始征缴,6月30日结束,100-2000元13个缴费档次任选。5月30日前,合肥市区满60岁居民养老金将发放到位,每人每月70元。养老金咋发放?由两个部分组成,按月发放参保后,您会有个“个人账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个人账户上,包括个人缴费,村(居)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利息。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缴费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部分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满60岁不缴费也能领养老金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农业户籍子女应当参保。如果老人子女外出务工参加城保,老人能否领养老金?对此,您也别着急,这种情况下,需出具参保地人社部门提供的年度参保证明,视同其子女已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养老险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如果在合肥参加了“养老险”,但后来又到外地务工,养老关系能否异地转移?按照规定,跨省、市、县(市)流动的,迁入地未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待迁入地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再办理转出手续,转出者只转出本人个人账户部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养老金待遇。参保人员关系转入的,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关系转出的,合肥市经办机构接到《接收函》后,应对申请转移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转移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于次月通过指定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注销申请转移人员参保信息。但是,如果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需要跨市、县(区)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外出打工想参保可以“代办”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合肥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何时可以参保缴费?近日,不少市民都打进本报热线4249555咨询。记者从会上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缴纳,缴费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手续如何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等,后由相关部门统一报给经办机构。
缴费期间,如果您外出打工不方便回合肥,又想参保怎么办?据合肥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守春介绍,这种情况下,本人可找家人代办,但要带齐相关证件。养老保险费存入《缴费存折》经办机构办好相关手续后,会发放《缴费存折》给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接到通知后,持身份证到办理参保手续的村(居)委会领取。参保人员在一个缴费年度内选择1个档次作为缴费标准,并在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前,将当年选定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缴费存折》。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除符合终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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