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将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提前两年实现养老保险政策全覆盖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7月1日起,我国将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2012年,将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截至去年已实现政策层面全覆盖,目前正向人员全覆盖全面推进。此外,市属三县将全部纳入今年全国试点城镇。市属三县将率先纳入全国试点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介绍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基本原则、主要政策以及制度模式是基本相同的。因此,作为“新农保”试点地区,市属三县将于今年7月1日率先纳入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根据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据悉,繁昌县、芜湖县、南陵县已先后成为“新农保”试点地区。我市也成为省内唯一一个实现多县新农保全覆盖的城市。政策层面上的全覆盖已实现为了让全市居民老有所养,我市于2009年9月在全省率先实施,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未纳入行政机关和事业编制管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在参保时选择缴费基数和费率类型。去年11月,芜湖县、南陵县、繁昌县先后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三县农村户口居民可通过新农保享受养老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个险种,基本涵盖了城市户口居民、农村户口居民、就业居民、非就业居民,从政策层面上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养老保险全覆盖。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31529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521人享受保险待遇;558202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45202人享受待遇。市级政策将与国家政策并轨“目前我市实施的市级政策与国家的在缴费标准、待遇享受和个人账户结构等多方面均有区别,下一步我市政策将根据国家政策进行适度调整。”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作上述表示。据悉,我市政策正在探索与国家政策并轨,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进一步降低参保者的缴费标准,同时提高参保者养老待遇,扩大参保覆盖面。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2009年政策,现在缴费标准是51、77、122、184元/月四档,未来我市则可能会设置更低的缴费基数和免缴费政策,让拥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均能领取养老金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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