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做法、亮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海西州紧紧围绕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和统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创新思路,细化措施,注重落实,奋力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84664人,参保率达到95%,14793名城乡居民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
一、工作做法。一是责任到人。各级党委、政府成立了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各乡镇建立了干部包村工作机制,实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二是强化宣传。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印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知识宣传手册,制作并在全州各地电视台滚动播放社会保障政策宣传片《海西人家》等方式,做到宣传内容通俗易懂,确保政策宣传解读到位。三是充实基层工作人员。为全州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专职人员,解决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各村(社区)明确业务经办人员,有效解决了基层经办人员不足的问题,方便了群众政策咨询、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四是规范管理。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在经办大厅统一悬挂业务流程示意图,对一些居住偏远分散的居民和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积极与银行合作,做到基金归集到银行,及时上解到财政专户。五是健全规章制度。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收入和支出账户,单独建账核算,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完善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规范业务程序,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二、工作亮点。一是参保范围覆盖城乡。除符合条件的农村牧区居民外,将城镇无养老保障的居民同步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城乡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政策取向。二是增设个人缴费档次。在国家和青海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了新农保缴费档次。目前,全州新农保个人年缴费档次分100元至700元七个档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档次分100元至1000元十个档次。
三是加大政府补贴力度。按照缴高补高的原则,政府补贴标准按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今后,随着农牧民收入和缴费标准的提高,财政补贴力度也将适度加大。
四是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在将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80元的同时,为了强化激励,体现长缴多得,海西州将待遇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即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延长1年,基础养老金再增加10元。
五是增加高龄人员补贴项目。对具有海西州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且参加海西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发放高龄生活补贴,农村户籍的每月发放80元,城镇户籍的每月发放130元。
六是设立金融服务网点。为实现“钱从银行走、服务不出村”的目标,海西州积极弥补金融服务空白点,延伸服务渠道,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社,选择信誉好的小卖部作为村级金融服务便民点,由建设银行海西州分行在便民点安装POS机,农牧民可持金融卡直接在POS机上刷卡缴纳养老保险费或领取养老金。该工程预计9月底前可实现主要乡镇及其村社全覆盖。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缴纳保险费工作进度缓慢。每年征收养老保险费极为困难,多数中青年普遍外出务工,在家务农的基本上是老弱病残人员,缴费率较低。二是乡镇社保工作人员缺乏稳定性。乡镇新农保工作人员均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较低,流动性较大。同时,部分乡镇社保经办工作人员年龄偏大,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不高,计算机操作水平有待提高,许多业务知识运用不能得心应手。三是存在部分乡镇没有及时申报办理符合领取待遇新增人员的相关手续,到龄老人未能按时缴纳保险费,部分青年人持观望态度,存在拒绝续保等现象。
四、下一步对策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树立新的养老观念,不断增强积累和自我保障意识,树立早期投入、自我供养的新理念,将宣传工作贯穿于参保登记全过程。二是不断创新经办管理服务。积极推行“参保登记不出村、个人缴费不出村、待遇领取不出村、资格认证不出村”的模式,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网络服务延伸到村、社区,实现四级网络服务格局,真正做到经办管理零差错、百姓办事零障碍,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开展。三是建立外出人员联络台账。加强与长期外出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外出务工人员台账资料,鼓励城乡居民积极缴纳养老保险费,多缴多得,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四是加快基层经办队伍建设。
提高经办人员待遇,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对全省新农保特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和奖励办法,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和奖励。加大基层经办队伍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经办水平。建议对人口较多的乡镇增加新农保工作人员编制,以稳定经办队伍。五是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建立规范完善的参保人员信息库,及时掌握参保对象的各项信息,确保工作不出现空档和死角。完善软件建设,加强区域沟通,杜绝一人多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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