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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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将正式实施。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能办理该项保险。《办法》实施后,我市将成为省内唯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的城市。
28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业务培训会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课,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副主任皮德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馨群出席。
记者了解到,根据该《办法》,凡是具有本市户籍满五年,未纳入行政机关和事业编制管理,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费费率为10%或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利息和其他收入。
财政补贴标准为:市财政以市区参保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区财政以本区参保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县(含乡镇)以本县参保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80元,具体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参保后达到60周岁且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即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现已超过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可一次性缴纳费用后直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据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与已实施的城镇职工并行,最终实现我市养老保险政策层面的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设置了不同的缴费档次,居民可以根据个人经济情况自主选择。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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