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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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包括深圳市养老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在内的多条法规修订草案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而修订后的草案对原有条例提出了重要调整。在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中,深圳市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拟由现行的10%调整至13%。而在失业保险条例修订中,非深户职工也将被纳入到深圳市的失业保险范畴。
1养老保险条例修订单位缴存比例上浮至13%深圳的养老保险金单位缴存比例将上浮3个百分点。昨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下称《养老保险条例》)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初审。调整后的单位缴存比例仍低于北京、上海与广州。单位缴存比例仍低于北上广据了解,本次提出的《养老保险条例》名称不同于过去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这也就意味着,参保范围由过去的企业员工扩大到所有职工和居民。换句话说,所有职工与居民,无论户籍是否深户,都将被纳入到这部条例当中。根据该修订草案,深圳市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拟由现行的10%调整至13%,但该比例仍低于国内其他一线城市。目前,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中,北京市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上海为22%,广州为20%。另外,过去深户与非深户职工的缴费基数下限也将被统一。
《养老保险条例》规定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基数下限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10年度约为2523元),非本市户籍职工的缴费基数下限为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为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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