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召开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试点工作推进会
为支持内江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城乡统筹,促进乡镇农民积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月30日下午,内江市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内江市社保局9楼会议室召开。内江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昭学,内江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旬,社保局局长赵纯明、副局长王莹以及市人社局养老科、各县(区)人社局、社保局、经开区社事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李德旬同志主持会议。
内江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宋麟首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市社保局赵纯明局长就具体经办提出了贯彻意见:一是要求各社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二是要密切配合,强化经办工作;三要上下沟通,及时联系。陈昭学局长在会上指出:推进内江产权改革乡镇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试点工作是切实解决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问题的又一惠民举措,全市人社系统要认真抓好这一惠民政策的落实,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一是把实事办好。试点工作的推进,既有助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实现老有所养,也有利于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各级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推进试点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二是把政策吃透。要在认真领会《内江市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方案》及其四个配套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准确把握推进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只有在吃透政策、消化政策的基础上才能切实提高政策的使用价值,促进惠民举措落到实处。三是把试点抓紧。要及时准确向县(区)政府汇报情况,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的各项筹备工作。
在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充分调研、研究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一个乡镇试点,认真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保,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四是把工作抓落实。要落实好此项惠民政策,在试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此项工作。会上,李德旬副局长就如何贯彻好这一惠民政策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一是要汇报好,迅速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经验,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要贯彻好,制订好试点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进度安排、保障条件;要搞好协调,有序有步骤地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三是要落实好,多做宣传引导工作,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会后,各县(区)社保局就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的相关具体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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