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调整社保费缴费职工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556.14元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发文公布:我市从8月1日起调整2014社保年度各有关险种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调整项目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四个险种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内最低月缴费556.14元、最高月缴费3485.04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执行标准为:全省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68元的300%,即13404元;缴费工资下限为:201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按2139元执行,2015年1月1日起按2408元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依旧是单位缴纳18%,个人缴纳8%。也就是说,从2014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为556.14元(其中单位385.02元,个人171.12元);最高月缴费为3485.04元(其中单位2412.72元,个人1072.32元)。据悉,养老保险缴费的多少与退休时养老金额度相关,缴费基数高,养老金就高,缴费基数低,养老金就低。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执行标准为:我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74元的60%,即2144元。各险种的缴费比例保持不变。例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总费率为8.5%,其中单位缴纳6.5%,即139.36+10元基础金+2元高额医疗补助,个人缴纳2%,即42.88+1元高额医疗补助,两项合计最低缴费195.24元。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不是每年都调整的,只有当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才跟着变动。
根据茂府办函〔2013〕23号和茂人社〔2014〕64号等有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1010元,上限为10722元。失业保险的总费率为2%,其中单位1.5%、个人0.5%。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保缴费工资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与城镇职工执行的标准一致,缴费比例分别为企业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8.5%,即企业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费标准为427元,医疗保险195.24元/月(含个人每月10元基础金,3元高额医疗补助),共计622.24元/月。茂名日报陈牧云通讯员赵立车子强编辑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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