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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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被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肃南县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别启动实施了农牧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2010年10月1日和2011年7月1日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和全国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经过不断探索、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完善政策制度,建立起了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支柱构成、功能完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在8个乡镇和3个社区成立了社保所,配备了社保专干,为101个行政村各配备了信息员,做到机构、人员、经费、机制四落实。县财政逐年提高补助标准,对60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补助95元,对个人缴费选择200元至500元档次的每人每年按缴费额的10%给予个人补贴,超过600元档次的,均按照每人每年60元给予个人补贴;对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五保户、计划生育两女户和独生子女户分别按每人每年补贴100、60元。
截至目前,全县新农保参保15442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307人,参保率分别为95.2%和99%,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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