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一卫生院负责人挪用养老金还赌债获刑2年
山东济南历城区某卫生院一负责人郭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医韩某缴纳的1.8万余元养老保险金用于个人消费;两次截留他人报销的新农合资金1.9万余元;还挪用辖区3个村庄村民缴纳的新农合参保资金4.2万元偿还个人赌债。
日前,历城区法院一审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两年。郭某不服提起上诉,济南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留1.8万养老保险金自己花了郭某原在卫生院分管财务科、人事和新农合及某片区的卫生监督及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韩某是郭某辖区一位村医,按照规定,韩某的养老保险金先交到他所在的卫生室,再由卫生室统一交给卫生院的郭某,郭某再上缴到指定账户。
从2008年5月到2012年3月,韩某每次都按时把养老保险金等交给卫生室,再由卫生室交给郭某。2012年,韩某听说自己近几年一直没缴纳养老保险金。
一打听才发现,他的养老保险金竟然被郭某截留,并没有交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法院审理时郭某供述,韩某的养老保险金是按照济南市的最低标准缴纳,从2008年5月到2012年3月都足额交给了卫生院,其中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缴纳11个月,每月318.92元;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缴纳12个月,每月368.76元;2010年4月至2010年6月,缴纳3个月,每月418.6元;到2012年3月,韩某共缴纳养老保险金18522.52元,他未将该款项上缴社保部门,而是用于其个人消费。
冒充报销人亲戚领走1.9万报销款2005年11月至2012年12月,郭某负责辖区村民新农合医疗报销工作,辖区居民谁看病后报销的钱郭某都经手。
2010年4月和10月,村民李某的儿媳妇因急性脑出血在齐鲁医院两次住院治疗,两次住院报销共计19157.15元。李某持治疗手续去找郭某报销,郭某称手续完备,但超过万元的新农合报销需历城区卫生局审批,之后郭某多次以没有审批完为由,敷衍李某。
李某和郭某的父亲比较熟悉,见一直拿不到看病报销款,2011年四五月份,李某将此事告诉郭某的父亲,他替儿子偿还了19157.15元。
法院庭审时,当时卫生院出纳证实,郭某利用卫生院新农合办公室审核人职务便利,自称是李某儿媳妇的亲戚,分两次将报销款代为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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