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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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管理,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现象的发生。鸡西密山市建立建全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本人领取制度,防止他人冒领。严格实行本人签字领取的规定,对暂不在居住地居住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由村级代办员上门办理发放或见到本人后再行发放。对失踪人员或连续三个月下落不明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本人领取时再行补发。
二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事中检查。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举报电话,对冒领现象一经查实对举报人员实施奖励。同时建立协办员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每笔资金都由发放人员签字负责到底。一旦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建立与社保养老数据库联查制度,防止重复参保。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另一方面将社保中心数据库参保人员信息和退休人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参保人员信息的准备完整。经过认真核查,对6名已参加和享受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重复参保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
四是建立与民政部门定期联系制度,防止死亡冒领。每月底前由殡仪馆提供当月死亡人员名单,详细记录死亡火化人员的家庭住址、年龄、身份证号码以及死亡时间,由工作人员对照各村上报领取人员的信息进行认真比对。有效避免了社会养老保险金冒领现象发生。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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