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保险新政明年实施:为何调低参保的年龄?
日前,市政府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调整了本市养老、医保、工伤等多项保险制度的待遇,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从明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初始参保年龄,由现在的18周岁调整为16周岁。
日前,市政府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调整了本市养老、医保、工伤等多项保险制度的待遇,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从明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初始参保年龄,由现在的18周岁调整为16周岁。对此,很多市民不解,16岁是刚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时候,降低参保年龄的用意何在,是增加养老金存量,还是满足参保人群的实际需求?
为此,记者昨日专访了我国社会保险的资深人士,本市社会保障学会养老分会常务副秘书长赵振华。新政变化基础养老金标准明年起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为完善覆盖城乡职工和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日前本市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龄和个人缴费及其补贴标准。据悉,此次政策调整中的最大动作就是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初始参保年龄由现在的18周岁调整为16周岁。从明年1月1日开始,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本市还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其补贴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年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1800元、2100元、2400元、2700元、3000元、3300元,共10个档次。市财政对应给予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的缴费补贴。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参保。同时,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明年开始由现在每人每月180元调整为200元。
降低年龄是还原参保实际需求现任天津市社会保障学会养老分会常务副秘书长的赵振华是我国著名的社会保险资深人士,作为国务院社会保障专家组成员曾参与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条例的制定。对于此次调整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龄,赵振华表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参保人群涉及城镇、农村等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参保条件的人员,之前将参保年龄划定在18岁是考虑到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劳动者,同时,按照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政策,很多孩子在完成义务教育之时也在16周岁左右。
但城市和农村的受教育年龄的确存在差异,很多农村的孩子16岁已经开始工作了。因此,此次降低参保年龄也是考虑到农村参保人的需求。赵振华表示,虽然16周岁已经具备某些领域用工的条件,但是大部分人依旧难以找到工作符合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因此16岁的城乡养老保险参保门槛也是还原于参保的实际需求。缴费年限延长领取养老金会增多据悉,此次调整养老保险参保年龄的做法并非天津一家,全国多地都将城乡养老保险的初始年龄降至16岁。
据悉,早在2009年6月,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中指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记者昨日采访中还了解到,对于此次调整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龄,有专家认为,提前两年缴纳养老保险对于增加养老金存量,缓解养老体系的压力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采取个人和政府合理分担的原则。
根据规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但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目前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划分为10个档次。由于农民个人账户的积累筹资偏低,因此考虑到农民今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只要是农民坚持给孩子缴存,缴费的时间越长,积累得越多,今后个人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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