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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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前,郑州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将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届时,县(市)、区参保人员也将享受到省会市本级参保人员同等社保待遇。昨日,市政府发出通知,正式启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郑州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险市级统筹分两步走。
据了解,为完善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市级统筹的范围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今后郑州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今年年底前实现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四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市区和县(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分别执行不同的政策,建立市级调剂金制度。
第二步,完善市级统筹模式,2013年底前实现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五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市区和县(市)建立“四统一分”的市级统筹新模式,即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基金分级管理。
从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各县(市)要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逐步向市本级政策靠拢,为建立“四统一分”的市级统筹新模式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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