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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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促进开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发挥促进就业资金的效能,2009年制定出台了《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等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近日,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为2010年度71家用人单位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12万元,帮助306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与往年相比,今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三大突出特点:一是受惠单位多。随着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深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由以往每年20余家猛增至71家,而且涵盖了制造、建筑、家庭服务等各类企业。二是受惠人群范围大。以前就业困难人员仅局限在“4045”大龄失业人员,现放宽到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地失业人员和未就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九类人员。三是补贴标准高。随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断上调,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以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平均每吸纳1名就业困难人员每月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5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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