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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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试点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今年争取全市实施。
6月7日,湘潭县的徐先生向湘潭日报咨询,他以前是在民政局购买的农村养老保险,听说如今农村养老保险已经移交到了社保部门,那以前购买的养老金还算数吗?现在的缴费标准又是多少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5月18日,农村养老保险管理职责、机构、编制已由市民政局整体划转给市社会保障局管理,开始实行新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新农保政策相对原有的农保政策有3个方面的转变,即农保基金不再由个人缴费构成,新增了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地方政府将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养老金待遇组成除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有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该负责人表示,截至2010年10月,湘潭市农保在册总参保人数74808人,农保总基金2529万元。
湘潭市新农保政策目前只在韶山市和湘潭县两个县(市)区试点,今年会在全市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在全市普遍实施。先前已支付农村养老金的村民,社保部门会尽快制定适宜的清退缴纳方案,村民要取回已缴纳的已支付保费和利息,再重新购买新农保。据了解,韶山市和湘潭县需购买养老保险的村民,只需带上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找新农保联络员登记缴费就行。其中,湘潭县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每年一次性缴纳;韶山市则在湘潭县的基础上新增每年600元、800元和1000元3个档次。其他县(市)区的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暂时不变。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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