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保险每月缴费不得低于336元
我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已于本月开始实行,社保部门提醒,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新标准执行,比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得低于336元/月,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应在社保托收账户存入足额款项,以免影响正常参保。
基层员工起薪普遍超1600元/月单就底薪这一部分,记者调查采访发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600元/月对企业来说并没有太大影响,因为目前企业给基层员工的底薪普遍能达到或超过1600元/月这一标准。
由于最低工资调整后,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一些企业表示,尽管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不算大,但对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造成压力。一家饮食连锁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傅先生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是个综合性的影响,不仅是底薪,社保费等其他人力成本都要往上涨。今年深圳已经提高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失业保险也扩大到了非深户籍员工,企业人力成本支出增幅明显。”员工盼加班费计算基数不能“缩水”“我所在的工厂也相应涨了工资,我的工资每月涨了200元,从原来的1600元涨到现在的1800元。”在龙岗一家鞋厂工作的小王说,她希望企业不仅是“明面上”调高了工资,而且在计算加班费、社保费的时候也要调高计算基数,不能玩“猫腻”仍旧按照低的标准计算。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强调,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以下这些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一、加班工资;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此外,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社保险种缴费标准也随之提高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其中,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总缴费比例为22%(含1%地方补充养老),其中单位缴纳14%(含1%地方补充养老),个人缴费比例为8%。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下线”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即深圳户籍人员基本养老缴费最低不得低于352元/月(1600元/月×22%);非深圳户籍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为21%,即非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最低不得低于336元/月(1600元/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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