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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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齐齐哈尔市劳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打破了过去大锅饭式的办法,参保职工缴费额度高、缴费时间长、工作年限长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就高一些,从而促进了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自今年7月1日起,按照黑龙江省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规定,齐齐哈尔市开始实行新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作为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重要内容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据市劳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养老金新的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之和。其中新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体现了完全的公平性。按照原来的计发办法,职工无论缴费时间长短、工龄多长,基础养老金都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0%计发。
新计发办法,增加了“本人指数化日平均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指标,分别与个人缴费数额、工龄时间长短挂钩,从而决定缴费时间越长、工龄越长,得到的基础养老金就越多。在基本养老金新的计发办法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也做了相应调整,新办法充分考虑了本人退休年龄、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按照新计发办法,退休年龄不同,计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数额就有高有低。据悉,按照省有关政策,基本养老金计发新办法设置5年过渡期,旨在保证新老办法平稳过渡。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低于按原办法计发的,差额部分,2004年退休的予以补齐;按新办法计发高于原办法计发的,拿出部分予以封顶,并按比例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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