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金人均每月上调298元增幅达10%

经深圳市政府同意,对于今年6月30日前已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298元。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对于今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增加298元,增幅约10%。调增额将于6月15日前发放到位,并从今年1月起补发。
人均月增298元增幅约10%对今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按照2013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974元的5%,标准为149元;加上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5%计发。
“经统计,2013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2974元,按照以上办法,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额为298元,达到了国家规定的10%左右的标准。”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接近3300元。
黄险峰强调,纳入以上普调基数的基本养老金不包括历年累计的高级职称专项津贴、高龄津贴,也不包括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高龄退休人员享高龄津贴对在今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对在今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对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90元/月(含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90元/月的,补齐到90元/月。对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高龄津贴累计超过190元/月(含190元/月)的,加发10元;低于190元/月的,补齐至190元/月。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本市调整后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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