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
《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4]121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两个文件,为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保障乡镇事业单位职工利益、解除其后顾之忧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与统一作出有益的探索。
一、襄阳市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截止2013年9月底,该市七个县(市)区、三个城区的七站八所等乡镇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编制内人员已参保15797人,其中,在职12345人,离退休3452人。2013年1至9月收缴养老保险费3445万元,利息收入176万元;1至9月发放养老金5350万元,当年基金结余-1729万元,累计结余7931万元,人均养老金1713元。目前,该市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为28%,其中,单位20%,个人8%。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均按11%的比例建立,其中单位划入比例是由1995年的8%降到2013年3%,个人的记入比例则由3%升到8%。1995年至2005年为补缴补建,2006年起为正常接续,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高了三个百分点。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人员,按时足额为他们计发了养老保险金。在养老保险待遇计算上也是严格按照121号文件规定执行的,从2006年至2010年执行了待遇补差,2011年1月1日起严格按计算的养老金执行。丧抚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也是严格按照121号文件规定执行的。此外,还连续7年参照企业退休人员调待政策为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执行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几年来,该市在执行时,存在实施难的情况,通过对县市区调研,两个文件所涉相关政策在制度上存在的缺陷也日益显现。
1、基金单独运行,缺乏有力的支撑。121号文件强调乡镇事业单位养老基金单独管理,单独核算。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加,退休人员待遇的不断调整,在职参保人员不断减少将来支付压力将不断加大,基金单独运行将无法确保支付。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当期出现支付较大缺口时,同级财政无法及时予以补齐。如襄阳市直乡镇事业单位2012年全年收缴养老保险费469万元,全年发放退休养老金698万元,当年出现缺口229万元,仅靠前几年的累计结余勉强维持。
2、缴费基数参差不齐。121号文件规定财政核拨经费单位的职工,以本人档案工资为缴费基数,其他单位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为单位缴费基数。我们有的县市区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以当地社平工资60%为底线按本人上年度实发工资为缴费基数;有部分县(市)区实行人事代理,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套改制度,经人事部门审批后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申报、缴费;市本级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均以本人2005年档案工资为缴费基数,最低的每月750元,人均缴费基数每月1000元左右,不足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基数未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各城区政府每年拨付给参保单位的以钱养事资金中养老保险费是以2005年职工档案工资标准核定的,从2006年至今没有增加任何费用,单位如果自行调整,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根本无法缴费。
3、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待完善。主要是与企业职工相比养老金计发政策差异较大,导致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如乡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吴某,女,出生年月1962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1980年10月、正式退休时间2012年10月。
按两种计算方式对其进行退休待遇计算:
(一)、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算待遇:计算公式:月基本退休金=(1)月基础养老金+(2)过渡性养老金+(3)个人账户养老金(1)、月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012年企业在岗平均工资2150元,个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179,缴费年限为32年(2)、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179、视同缴费年年限15年)(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年龄大小规定的计发月数按吴某数据测算如下:1、基础养老金=(2150+2534.85)2321%=749.58元。2、过渡性养老金=21501.179151.2%=456.27元,3、个人账户养老金=18474.76195=94.74元,月基本退休金=749.58+456.27+94.74=1300.59元。
(二)、按乡镇事业单计算的退休待遇:计算公式:月基本退休金=(1)、月基础养老金+(2)、过渡性养老金+(3)、个人账户养老金+(4)综合补贴105元。(1)、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比例(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指数建立个人账前的缴费年限1.2%(3)、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4)、综合补贴=105元按吴某数据测算如下:1、基础养老金=257437%=952.37元。2、过渡性养老金=25741.179151.2%=546.25元。3、个人账户养老金=21030.7120=175.25元。4、综合合补贴105元。月基本退休金=952.37+546.25+175.25+105=1778.87元。两种办法相比较,吴某的月基本退休金相差478.28元。通过分析,其待遇差异成因如下:1、基础性养老金计算标准按企业办法计算为749.58元,按乡镇事业办法计算为952.37元,相差202.79元,占退休金差额比例为42%,乡镇事业单位是按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而企业是按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2、记入账户的比例差异与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规定差异,乡镇事业单位改制时个人账户要求从1995年建立,比例为11%,2006年及以后按11%记入,而企业是从1996年建立个人账户,2006年及以后按8%记入;乡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除以120个月,企业退休人员是除以按年龄大小规定的计发月数;两种原因形成个人账户养老金金额相差80.51元,占退休金差额比例为16%。3、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差异金额为89.98元,占退休金差额比例为18%。4,乡镇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在计发比例时由于缴费年限规定的差异,计发比例要比企业退休人员要高5%,综合补贴企业退休人员没有,而乡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105元。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