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全覆盖的芜湖样本
2011年6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最后一块真空区域,而我省芜湖、铜陵等地区已走在前面,对这一块空白进行着探索。今天,我们以芜湖为样本,为您细细梳理居民养老保险的这些事。转变新居民开始领工资清晨7时许,69岁的陶传荣乐呵呵地把面条递给顾客,这是他每天生活的一部分,“以前天天种地,现在闲下来了,年纪大了干不动重活,做点小生意,充实得很。”
陶传荣是芜湖市经开区龙山街道红星社区的居民,一家五口人,靠五亩地为生。“去除作业、化肥、收割用的机械等费用,一年下来挣的钱刚刚够维持温饱。”陶传荣说,自2003年开始,这五亩地陆续被征收,现拆迁在外租房过渡。2005年元月起,陶传荣开始享受失地农民补贴,现在,这笔补贴已由起初的每月110元调整为210元。然而,没有了地的陶传荣已经慢慢转变为这个城市的新居民,每月210元的补贴对于已经步入老年的他维持生活来说是不够的。“养老保险?那是城里人的事。”陶传荣还记得两年前他说的这句话。
2009年5月25日,芜湖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当街道工作人员跟陶传荣用三句话解释了他可以得到的实惠时,陶传荣仅用了几分钟时间考虑,便决定拿出积蓄和当时征地得到的补偿款办理养老保险。“街道的人说,我缴的费用是全账户管理,就算我人不在了,剩下的还能退回来。除了这个,还有每年给我的补贴和基础养老金。”陶传荣介绍说,深奥的道理他弄不明白,但只知道缴了这钱不会吃亏。于是,2009年12月,他和老伴各拿出20000余元双双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今,老两口每月除了失地农民补贴以外,还能领到共计约650元的养老金。“领到的养老金加上补贴,另外还有卖面条的挣来的钱,比以前种点地累来的钱要多一些,能余一点钱,而且人不累,按月领钱心里也踏实。”陶传荣说。与陶传荣同样踏实的还有家住芜湖市经开区向阳小区的的顾学全。记者到他家中时,已是花甲之年的顾学全刚停下三轮车,脱下印有街道志愿者字样的帽子,“我现在没事就去做文明劝导员,骑着车转转还能锻炼身体。”顾学全老伴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几年前患上了脑梗塞。老两口有3个儿子,都还孝顺,但各自的收入并不高,“我们以前总把‘养儿防老’挂在嘴边,但作为父母,我们也不想让儿女们操太多心,能不麻烦还是尽量不麻烦。”2003年起,老两口的一亩多田被征收,也是从那个时候起,两位老人由农民转变为城市的新居民。2010年8月,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老人们的生活有了保障。“拿到的钱是实实在在的,用我们以前种地讲的话就叫‘旱涝保收’,想到按月有钱拿,觉得很稳定,没太大的思想负担,身体也健健康康的。”顾学全说。先行养老保险覆盖盲点事实上,回望2009年之前,芜湖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只是一个大胆的设想。那个时候,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障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紧随而来的,是如何解决芜湖70万农村居民和31.3万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这一重要问题。如何让这部分群体实现老有所养,不再为步入老年后的基本生活发愁呢?2006年,针对国家尚无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现状,芜湖市开展了专题调研、分析论证,于2009年9月1日出台了《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明确了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户籍满5年(政策性安置、区划调整和婚姻等原因迁入的人员不受户籍年限限制)未纳入行政机关和事业编制管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0年,芜湖市辖三县被纳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后,芜湖便及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三县农村户口居民,可通过新农保享受养老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个险种,基本涵盖了城市户口居民、农村户口居民、就业居民、非就业居民。至此,芜湖在养老保险政策上实现了城乡居民的全覆盖,统筹城乡、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特色前补后延给予优惠既然要填补这一空白,就必须从解决基金来源入手。芜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分为个人缴费(含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利息和其他收入。其中,个人缴费以上年度芜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0%或15%。财政补贴分为两部分,按个人缴费额的30%和每月45元基础养老金给予财政补贴,两项补贴总额达到个人缴费额的50%。“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并且参保缴费达到15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了。”
芜湖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何宏才介绍,“前补后延”是这一养老制度的创新做法之一,对大龄人员给予了缴费优惠: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可在制度实施2年内(2011年8月31日前)实行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其中:年龄每超过一年减缴一年费用,但缴费年限不少于5年。如果男性年满45~60岁、女性年满40-55岁的城乡居民达到享受待遇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在制度实施两年内(2011年8月31日前)补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对制度实施2年后参保或中断缴费的,达到享受待遇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期缴满15年后享受待遇。不愿延期缴费的,一次性返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此外,如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缴纳部分还可依法继承,享受丧葬费800元。
尴尬待遇较低不吸引人据介绍,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补贴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确定为45元/月,个人账户和补贴账户养老金为各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作为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受益者,陶传荣和顾学全都有一个相同的感受,基础养老金有些低了,而且没有随着物价的上涨而调整。对此,何宏才解释说,“制度的设计决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只能保障参保人的基本生活。”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较低。同样低水平缴费,由于国家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待的幅度远大于居民养老保险调待幅度,两者差距将越来越大。而对于芜湖来说,试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遭遇了一些困难。在芜湖市向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的一份汇报材料中就提到,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处于探索阶段,基金实行封闭运行,整个机制只是在市一级运作,暂时没有上一级的资金支持和转移支付,因此基金只能在统筹区域内自求平衡,基金抗风险能力还是比较差的。
何宏才说,由于物价水平的持续攀升等因素影响,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尤其是年轻居民的参保意愿不强。何宏才介绍说,目前芜湖市实施的市级政策与国家的《指导意见》在缴费标准、待遇享受和个人账户结构等多方面均有所区别,芜湖也正在探索与国家政策和我省即将出台的政策并轨,进行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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