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乡居民有关养老保险问题解答
为贯彻落实好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认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理了《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解答》,以满足广大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需要。
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答:具有天津市正式户籍、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参保后按什么基数和比例缴费?2012年度按不同比例的缴费标准各是多少?答:以上年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可以分别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参保居民自主选择。2012年度缴费基数为12800元,按5%比例年缴费标准为640元;按1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1280元;按2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2560元、按30%比例年缴费标准为3840元。
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不同点?答:以今年达到60周岁人员为例,参保人员可享受政府每月补助基础养老金180元,而未参保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人员每月只享受70元生活费,两者相比,每月相差110元,参保人员比不参保人员一年多享受政府补贴1320元。
4、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缴费补贴吗?答:有缴费补贴。只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府就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
5、城乡居民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吗?答:可以。城乡居民可以在60周岁前选择一次性缴费,但必须缴足15年;也可以在60周岁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一次性缴费或补足缴费,只能选择按10%及以上的比例缴费。
6、2012年度一次性缴费15年能领多少养老金?答:2012年如按10%比例一次性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318元的养老金;如按20%比例一次性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456元的养老金;如按30%比例一次性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594元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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