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65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9月17日,塔林北社区邢台军分区第二干休所行动不便的居民甄玉芬,在家听到社区劳动保障员详细讲解了《桥东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后,很高兴。根据《实施办法》,2012年7月1日启动全覆盖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在办理参保登记过程中,西大街办事处塔林北社区了解到邢台军分区第二干休所内,革命老功臣的家属中,有一些无工作,且高龄、行动不便的,便带着参保登记所需的表格、政策文件等,上门集中为这些老人办理参保手续,并讲解政策。“这可真是方便我们参保了。”
居民甄玉芬坐在轮椅上,一边看着社区劳动保障员帮着给她填表,讲解政策,一边感慨。“我们这里符合参保条件,高龄且行动不便的老人有13位。”该干休所一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人平均年龄已高达83岁,社区这次上门服务真是很贴心。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