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全市60岁以上老年居民都有了一定的养老保险
全市60岁以上老人包括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至2011年底,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5月14日下午,我市召开2012年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主要传达贯彻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十一五”老龄工作,部署“十二五”及2012年老龄工作任务。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出台了《三亚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至2011年底,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7万,参保缴费率98.6%,为农村适龄老年居民20496人发放养老金3954.34万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5万人,其中有5.7万老年人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截至2011年末,我市有5.7万名老年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应保尽保。会议指出,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日益复杂和新形势、新情况和新挑战。例如,我市高龄老年人尤其是农村高龄老年人的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对公共医疗服务的需求;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还不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社区老年人文化、照料、护理等服务设施严重不足等等。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1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5.7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9.8%。据预测,到2015年,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7.1万,占户籍人口11%,进入老龄化社会。与“十一五”相比,我市高龄、失能老年人口将大幅增加,家庭老人空巢化加快,长期照护问题将更加突出,社会养老保障将面临巨大压力。会议要求,各区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解决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抓住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老龄工作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力争在“十二五”末,初步建立与我市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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