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7万非调入人员元旦起可补领养老金
2010年1月1日起退休的非调入人员可获补从退休后未计算的养老金待遇。
19日,深圳市社保局就刚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原来没有纳入养老保险待遇计算的非经调入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月缴费指数计算办法等问题做了说明。
此外,会上公布,明年元旦新细则实施起,2010年1月1日起退休的非调入人员可获补从退休后未计算的养老金待遇,预计全市将有7万人获补。国企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待遇主要由个人养老金账户和统筹养老金组成,其中统筹养老金的计发与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上一年度市平工资相挂钩。
对于很多原本在国企工作的员工而言,早年实行企业养老,并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根据新细则规定,在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参保人仍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其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但对于在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已自行离开国有集体企业的人员,其早年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广东省针对户籍人员采取补缴工龄时段的方式处理,在深圳退休的这部分人员能否补缴,如何补缴的细则还未确定。深圳市社保局表示将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按0.4计发等于当地按1计发国企工龄对应的养老待遇如何计算?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转移人员异地缴费年限应由待遇领取地按照当地的工资水平予以重核缴费指数。该月缴费指数用缴费工资除以待遇领取地对应时段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调入人员的这一指数为1,而非调入人员的这一指数为0.4。
为什么两者会有不同?深圳市社保局回应,经过劳动组织部门的调工和调干的工龄视为连续工龄,即在外地的工龄被视为和在深圳的工龄一样,将工龄转化为养老保险的年限也就是与一直在深圳工作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养老退休待遇。而非调入人员的0.4则是按照1991年各地职工平均工资除以当年深圳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得出。部分市民反映,迁入深圳按0.4算,留在当地反倒能按1算,来深圳养老待遇反而更低了。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深圳按0.4计发,但由于深圳的市平工资高,总体来说能与其在当地按1计发的基础养老金总体持平。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