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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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传来好消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了《关于将原“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今后包括“五七工”、“家属工”在内的企业长期临时工也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凡是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前在我省城镇企业从事临时性工作满5年,或者《劳动法》实施前在我省城镇企业从事临时性工作,目前累计满10年,具有城镇户籍,且尚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本人自愿参保的基础上,允许其最早从1995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至少补缴15年。据了解,补缴养老保险费已支付保费和利息后,经办机构为其补建个人账户,达到政策规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于参保时已达到或超过政策规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经初审、上报、核准参保后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并从足额补缴到位后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提供工作经历资料时,应遵循历史性、真实性原则,需要提供原始档案或用工协议(劳动合同)、工资调整表或工资发放表等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历史资料。同时,申请参保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可以确定其城镇户籍身份的资料。
相关链接:“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等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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