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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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加强了举报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作,除了适时公布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典型案件外,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凡是举报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经调查核实后,举报人将得到奖励500元。
被举报人所在企业或代理机构劳动人事部门将配合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本市的案件调查时限不超过30天,外省市和本省其他市案件调查不超过3个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各县(市)区奖励举报人的费用,从各县(市)区经费中列支,年终根据举报核实的案件数量予以追加。对查处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工作突出的县(市)区,业务经费上将予以倾斜。此外,我市还建立了养老保险防冒领联动机制。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半年召开一次企业劳动人事部门或退管会防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工作座谈会,每年进行一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和待遇资格认证。企业、退管会发现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举报案件也将列入举报奖励范围。
我市还建立了与各级邮政部门的协作机制,委托邮递员代理各县(市)区农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加强了与各级劳动监察和司法部门协调,对举报查实后拒不退还多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基金流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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