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珠海市将率先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下月起,珠海市将整合现行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率先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此举将惠及珠海市25.5万城乡居民。
养老金水平全省第一9月11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珠海市财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透露,珠海市将整合现行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惠及珠海市25.5万城乡居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称,这在全国具备示范意义。据悉,珠海市先后在2005年和2011年出台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并逐年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多次调整政策提高待遇水平。
从2013年1月开始,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330元,新农保老年津贴从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200元,参保缴费补贴从个人缴费额的50%提高到65%,待遇标准远高于国家和省的标准。
目前,新农保和城居保人均每月养老金分别达414元和485元,待遇水平为全省第一、在全国也居前列。今年珠海的步子迈得更大。从下月起,珠海将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预计珠海市财政将在2013年基础上增加投入4000万元,每年财政投入将达2.1亿元。据介绍,《办法》规定,领取原新农保老年津贴人员改领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30元,增幅达65%。财政每年增加投入约4000万元,惠及2.2万老年人。
《办法》强化缴费激励机制:参保人在达到领取养老金时,除了财政给予的每人每月330元的基础养老金外,对缴费年限满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参保人,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鼓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针对基础养老金现收现付制存在的隐性支付压力,《办法》还规定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风险准备金。据了解,国家和广东省目前并无相关政策,这是珠海的创新之举。
珠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风险准备金来源于部分土地转让收入,已超过一千万元。“准备金应该准备多长时期,规模多大,怎么用,还在调研中,具体操作细则还待进一步研究,我们率先将此写入《办法》”。另外,《办法》设立“过渡期”:对于女性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年龄,原新农保规定55周岁、城居保规定60周岁,国家和省都规定为60周岁。为保持与国家、省的政策一致性,《办法》规定,自实施之日起的5年内,年满55周岁的原新农保女性参保人可自由选择继续参保缴费至60周岁或领取养老金。
对于选择继续参保缴费至60周岁申请领取待遇的,将加发自年满55周岁至60周岁5年期间的基础养老金,并在首次按月领取养老金时一次性支付。《办法》还取消原新农保政策对村集体组织补助的强制性规定。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称,已参加原新农保或城居保并按时缴费人员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由于《办法》改变了原征缴方式,新参保或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人员,须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或居委会进行资格确认,然后到就近的村(居)委会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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