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次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昨日(12日),广东省首次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全省劳保系统各级领导共200人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截止2007年12月底,全省已有13个地级以上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保工作,共155.6万农民与被征地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其中51万人领取养老金。据悉,2007年广东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三个突破”: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粤发〔2007〕14号);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7〕91号)的印发,初步确立了广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在广东省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上实现“零”的突破;农保的地区向珠三角以外的市县突破。据初步统计,广东省现有被征地农民292万人。
目前初步估计有100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养老保障范围;2007年12月,省劳动保障厅与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文件,建立“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并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对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征地项目,一律不予报批,即征即保取得突破。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郑朝阳表示,要以思想解放为前提,探索建立起符合农民、农村、农业特点,能够让广东农民晚年生活得更好、可持续发展的农保制度。
到2010年,在全省普遍建立并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覆盖全部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在全省实施村“两委”成员养老保险办法,部分地区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300万人。
据了解,目前全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惠州、潮州等8个地级以上市,阳西县、博罗县、肇庆市端州区、湛江市开发区、韶关市武江区等县(区)出台实施了农民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湛江开发区、河源、惠州等地实施了村干部养老保险,以及东莞、惠州2市开展了计划生育对象养老保险。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