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沟桥针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2008年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卢沟桥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把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全覆盖,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
卢沟桥乡下辖20个行政村和15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共有人口4万人,法定劳动力2.6万人(其中包括学生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为使全乡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深入了解,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卢沟桥乡社会保障事务所克服人手少,工作量大的困难,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参保人员,尽心尽责地给办事人员提供方便。截止2011年底,全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人数达到2.55万人,参保率和续保率均达到98%以上。为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卢沟桥乡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保证参保率、续保率,乡政府出台了《卢沟桥乡关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给予缴费补贴的通知》,对全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人员实行在个人最低缴费(960元/年)基础上给予10%至50%的补贴政策,同时号召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所属参保人员也给予一定的村财政补贴,2009年至2011年期间,乡政府支付缴费期财政补贴金额合计约900万元,村集体补贴合计约5200万元。
乡补贴政策的出台极大限度地调动了全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乡社保所对各项工作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在收缴、录入、扣款、给付等各个环节都有科学规范的程序和制度。为确保每位领取待遇人员能够按时领取待遇,每年4月底前将全乡本年度的退休人员保费缴齐,并于4月开始逐月办理退休手续;对于新参和续保人员,要求35个参保单位及时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保费,填写并上交相关材料;及时将本年度参保的人数告知乡、村财政部门,确保乡财政补贴和集体补贴能够及时到位。档案齐全,存档规范。所有存档材料均盖有基层单位章、乡社保所章和区农保办的公章,档案一式四份装订,区农保办、乡档案室、社保所档案室和村档案室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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