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喜获国务院表彰
10月12日,从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市财政局社保科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殊荣,市人社局副局长、技能办主任杨天明、陈仓区县功镇党委书记蔚晓平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殊荣。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作为市人社局职能处室,在各级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率先试点,在财政收入并不多、经济实力还不强的西部欠发达城市创立了新农保制度,走出了一条“代表了中国农民养老保险发展方向”的新农保之路。
宝鸡市的新型农保制度实行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基础,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政策为补充,政府财政养老补贴(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2007年6月出台的《宝鸡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了五个创新:
一是创新了广覆盖的普惠模式。
二是创新财政补贴模式。
三是创新家庭联动模式。
四是创新待遇享受模式。五是创新参保激励模式。2007年11月,宝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列为第一个“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市”。经多方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巨大成功。首创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破解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难题。其成功经验,被外界誉为“宝鸡模式”。人社部等部门调研后认为:“宝鸡市新型农保试点为全国积累了经验、做出了贡献,新型农保‘宝鸡模式’是比较成功的,在全国具有推广价值,可以说是财政出小钱,为农村办了一件大实事、大好事。”
“宝鸡模式”作为一个样本,其探索实践,成为国务院出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蓝本”,其筹资模式被写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由此推动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在全国的全面推广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的全覆盖。
去年7月1日,宝鸡市又将“新农保”与“城居保”制度并轨,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缝隙、全覆盖、一体化。截至今年9月底,宝鸡市参保居民达到151万人,参保率达到99.18%,有近40万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每月按时领到了80元到110元不等的养老金。今年,国务院首次对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被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国务院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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