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

“以前我参加的是新农保,可是待遇偏低,每月80元的养老金待遇,只够应付一下家里的水、电、气费用。”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曙光村的农民陈启亮,一直承包建筑工程,钱挣得不少,可是“安全感”却没有增加。
可是这两年,他心里踏实了。“自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将原来新农保缴费的档次调整为12个档次,最低为100元,最高为1200元,居民可以依据能力自由选择档次。我挣得多,可以交得多,政府和村里的补贴相应也多,今后领的也多,老年生活就更有保障了。”
据悉,2007年,盐城市亭湖区实施了“新农保”,农民可以领取养老金了;2011年7月,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即“城居保”,将城镇无养老保险的居民也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2013年,该区正式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并轨,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实现“一视同仁”。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文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该区为推进城乡居民更平等地享有社会养老保障权利,新农保实施以来,鼓励有条件的城乡居民在补齐缴费年限的基础上,向待遇更好的“职工保”转移。
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步伐,目前,该区正积极探索,挑选经济基础较好的城中村率先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逐步扩大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覆盖面。同时,该区还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坚持把弥补制度缺失放在首位,建立养老保险财政支出城乡统筹机制,提高财政用于养老保险的支出比例,特别是强化财政对城乡居保的“补缺”工作。并逐步加大城乡居保财政补贴力度,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同步调整机制,实现提高城乡居保待遇水平的目标,不断缩小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差距。
目前,该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以缴费差异代替身份差别,不分城乡,不按身份,各层次实现可衔接转换、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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