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之后,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成了“真空地带”。为了弥补“短板”,2012年初,合肥市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率先在全国实现全覆盖,广大城乡居民均等享受“老有所养”。
启动较早农村居民月领养老金
与退休职工一样,按月拿养老金,对于很多农村老人来说,以前想都没想过,如今变成了现实。每个月养老金70元,一年就是840元,按月打到银行存折……早在2012年初,合肥市“退休”农民享有的这一待遇,让很多外地人羡慕不已。
我市的肥东县,早在2009年初就被纳入国家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简称“新农保”)。之后,随着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巢湖市等相继纳入试点,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达60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领先一步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
新农保实施后,广大农村居民符合条件就能参加养老保险。再加上此前实行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就意味着不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农村居民,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这两套养老保险体系推出后,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就成了“真空地带”。
为了弥补“短板”,2011年7月1日起,安徽省启动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2012年在全省所有地区实现全覆盖,城镇非从业居民正式参加养老保险。
合肥市又领先一步。2011年12月,合肥市出台《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定于2012年1月1日启动。2012年年初,全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从7月1日提前到1月1日,超前半年时间,合肥在全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谋划超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
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围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合肥谋划超前,在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启动之初,就推动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实施,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除了名称统一外,合肥还统一了缴费标准、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及政府最低标准。”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至此,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基本实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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