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96个县市区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明年将进行全覆盖
5日下午,全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要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推进“两项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明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主持会议。
按照国家部署,今年下半年,我省新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52个,试点县市区总数达96个,占全省的78%,覆盖6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人占全省同口径老人的69%。同时,全省96个县市区从今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内覆盖面要达到60%,明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徐守盛充分肯定了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强调,新农保必须惠及老百姓,各地要继续完善制度和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政策宣传,搞好经办服务和基金管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徐守盛强调,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险已成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最后一块“短板”。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解决老百姓“生老病死”等后顾之忧,有利于增强他们对未来的自信心和对社会的认同感,有效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向所有参保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金,建立具有普惠性质的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制度。设定从100元到1000元的缴费档次,让城镇居民有选择余地。制定实施方案时,要保证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实行政府投入和个人缴费并举,确保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持续运行。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责任到位。试点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认真做好财政配套资金测算,有效调度安排资金。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经办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加强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平台建设,依托居委会和社区做好参保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三是动员和依靠城镇居民主动参与,积极支持试点工作。深入基层算细账、说实话,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简单明了地搞好宣传,动员和依靠城镇居民主动配合、积极参保,变“要我保”为“我要保”。四是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巩固扩大试点成果。借鉴新农保的一些成功做法,特别是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认真研究,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体系。
会议宣读了《关于批复湖南省2011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一批先进单位作经验交流。
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省政府秘书长盛茂林,省直相关部门及14市州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今年试点96个县市区,年满60岁城镇非从业居民不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本报8月5日讯年满60周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不用缴费就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了,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55元。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7月1日启动试点。省政府今天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范围与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并将在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根据《实施意见》,本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设100元-1000元10个缴费档次,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根据《实施意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市州、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每年高于1000元的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人在指定的金融机构按年缴费。《实施意见》指出,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
参保人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保费
《实施意见》指出,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省、市州、县市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平均补贴20元,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补贴。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可对每提高一个档次缴费的,增加5元的补贴,增加的补贴由市州、县市区分担负责。
对城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财政每年代其缴纳全部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城镇重度残疾人,县市区财政凭《残疾人证》为其代缴全部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财政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部分补贴。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市州、县市区政府可以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资金由市州、县市区财政负担。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补缴年限)。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