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77%
自长沙高新区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在全区掀起了一场居民争相参保缴费的热潮。记者昨日从长沙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目前,长沙高新区2010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5142名城乡老人,已领到了第一批每月60元的养老保险金,而16岁~60岁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参保居民达28000多人,参保率达77%。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黎益民介绍,长沙高新区通过广泛动员和宣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两镇一街”两保站工作人员及专干深入农户家中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居民都意识到参加养老保险的优点和长处,纷纷登记参保缴费。而“7月1日已满60岁老人不缴费就能每月领取60元养老金”的好消息更被奔走相告,使得这笔养老金的首次发放率就达到了100%。
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居民使用专门发放的养老保险金存折按月领取,首批养老金存折已于上月底发放到待遇享受人员手中,居民可携带存折到指定银行领取。
长沙高新区的养老金专门账户开户行为长沙先导农村商业银行东方红支行,目前长沙高新区为每个参保人都建立了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政府补贴和利息、集体补助和利息、其他收入和利息。账户由专人负责管理,银行工作人员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每天都要进行对账。银行地址位于枫林三路1095号(原东方红农站旁)。黎益民介绍,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按要求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账户月养老金为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个月,基础养老金为每月60元/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超过15年,每增加一年,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长沙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提醒,如果是行动不便、需子女代领养老金的老人,必须由其子女携带父母和本人身份证,并到所在社区(村、居)开具生存证明,再到银行领取老人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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